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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  我依往常习惯坐在麦当劳,双眼不自觉透过大片玻璃,冷然看着因一场突来的午后雷阵雨而造成人慌车的街道,剎那间五彩缤纷的伞花朵朵散落在雨丝的浸濡下,骑楼的行人逐渐离去,还给我良好的视野,可以看见对街的霓虹招牌。

 突然,一个女孩跃入我茫然的视线中,白色的身影成为我的焦距。

 心中的悸动,眼中的感动,血动,加上世界在跳动,我明白她将变成我所有动力的来源。

 想知道为什么我会发生这种惨事吗?一见钟情…天啊!我才啷当十八岁的少年一匹狼,狼嗥没几天就被…只能怪男人属于视觉及听觉的动物,更该怪老天的安排,让我们相见恨早。

 她…看过来了,似乎有感觉到我热切的眸光,竟然心有灵犀的与我四目相对,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巧合安排。正襟危坐,眼角的余光瞟过玻璃上映像出我潇洒的俊容,加上微扬的笑容,这应该可以展现出玉树临风的飒雅风范。

 我万万没想到她看透我的眼,甚至宜视我的心,揪起贴的白色上衣,对我扯出鬼脸,末了还奉送特大嘴型,无声的说:鬼。

 鬼?鬼?!鬼!

 这是怎样的一个误会,却也展开了一段教人无可救药的故…不,它不是故事,它是一个勉强的幸福步骤,谁说勉强是不会有幸福的?

 勉强当然没有幸福,但是当你懂得循序渐进、攻心为上、以退为守这些口诀,加上慢慢遵守步骤一、二、三…来进行,你会听见幸福的铃声,它慢慢在你心中不停的响、不停的响,你看完我说的故事就会听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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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展鹏飞,我们一起去打篮球好不好?”同班同学朱冠豪是以体育成绩优秀保送入学的优等生,手指灵活的转着手中黑色篮球,速度之快让球上的NIKE标识宛如平空出现的白色闪电,呈现圆弧不停绕行。

 “今天有事,你找别人一起去吧!”展鹏飞将书本收进书包,动作不疾不绶。

 “喂,你…”朱冠豪话还没说完,只看见展鹏飞的卡其背影渐渐远去。“我从没见过他跑这么快,看见鬼不成。”

 “你以为展鹏飞像你吗?只需靠着一身蛮力便可以保送体大?人家老爸是脑科医生兼院长,老妈是大学课座教授还常上电视教花,展鹏飞要是没考上医学院,也会被送出国深造镀金。”

 “哟,你的口气听起来怎么这么酸?该不会是心理不平衡,暗自埋怨为什么你这么会念书却不是出身家门?该不会你在作梦,怀疑展鹏飞不是展大医生的儿子,你才是?”

 “朱冠豪,你…”

 “我怎样,我说错你可以反驳嘛,干嘛气得说不出话来!懊不会是我正中红心,把你心里的嘀咕说出个七、八成吧!”

 “我告诉你,我许人志就是真的什么都没有,可是我不会穷苦一辈子,我会让大家都知道本身的才能胜过天赋的一切。”

 “那我就先恭喜你。”转着球,朱冠家潇洒的离去。去,全班都烧得许人志和展鹏飞由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,而且展鹏飞还莫名其妙地成为许人志的竞争对象。

 说实在话,在学业上,许人志比展鹏飞好上几千万倍,因为许人志永远是全校第一的佼佼者,而屐鹏飞也是第一,只不过是全校倒数第一。

 就连有时候他也不免怀疑,展鹏飞真的是遗传基因出了差错吗?

 不过,远也说明上天是公平的,至少他给了展鹏飞做人的身世及俊秀的外貌,却剥夺了他的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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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屐鹏飞迅速离开学校只是为了呼吸,随着联考时间的近,班上的空气变得凝滞,下课没有同学走动的嬉闹声,大家开始苦读反而对照出他的心情浮躁。

 时间明明一分一秒在流逝,为什么他总是觉得复一的生活乏味?每天除了念书就是背书,书读得再好又如何?就像德国哲学家尼采说的一句话:无论是谁与这些怪物搏斗,都需要了解他们还没变成怪物的过程。同时,当你望向无底深渊时,无底深渊也同时回望阁下。

 他越来越惧怕自己,彷佛他即将因在方寸之地,一辈子的时间就是用来念书,一辈子的空间就是狭窄的教室,同侪间的比较与欣羡变成一种凌厉的折磨。

 “因为他的爸爸是院长,他妈妈是教授嘛,书念得好理所当然…”

 “你没学过什么叫遗传基因学吗?”

 他的努力变成一种诅咒,与同学间永远存在一层无形的隔膜,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,形成无底深渊,他向下望时,无法稳定眩的心神,跟着一起坠落若能寻找到他所想要的答案,他会这么做。

 所以他做了!

 但是,为什么仍然感到茫然?他现在的茫然感似乎更无止尽。

 步进麦当劳,他换了全套黑色的牛仔劲装,宽肩与窄使他一惨绿少年的形象,结实的背肌是练三对三斗牛的成果。点了一杯可乐,他坐在窗边,静待黄昏的来临,等候夜晚的灿烂。

 听说林森北路新开了一家地下PUB,在未惹来管区条子关注前,充斥各式餐点。当然,餐点是为了掩人耳目的说法,白话就是大麻和海洛因。在他尚未有勇气沾染时,只是欣赏那些人堕落的勇气,在醉间的慵懒、惘,甚至迸发的怒意都是炙人,却出现一种颓废的诡异,他居然能从此获得喜悦。

 若是继续前往那家PUB,或许,或许有一天他会尝试那种吸引人的味道。

 不明白毒品的可怕吗?有谁比他更明白!案亲是医生,毒品施打过量的病患送去医院时有闻之,毒品会伤害脑细胞,最后导至脑死是必经之路。

 他太了解了!

 倏地,天空飘下雨丝,不一会儿雨势转大,造成骑楼人为患,也为麦当劳带来不少顾客。

 突然,透过有些模糊的玻璃,他看见了她,由马路对面奔跑过来,黑色及膝百褶裙随风飞扬,形成起伏不定的波出引人遐思的修长小腿,透的白色上衣黏贴身上,教人别不开眼光。

 他只是呆呆的看着,心跳速度屡创新高。

 这是一见钟情吗?

 这是人们歌咏的爱情吗?

 少年维特在十五岁明白烦恼,他却没有心理准备要在十八岁的现在就被爱情俘虏。

 她似乎与他心有灵犀一点通,缓缓的转过头时,也掠夺他的呼吸…

 白皙的面容嵌着两颗黑琉璃,双颊因为跑步的关系而染上一层淡淡粉红色泽,丁香舌轻轻上的雨珠…这动作让他血不顺着正常管道窜升,差点溢出七孔。

 **!看着她的嘴型,他读出其中的含意,也发现她揪紧衣领,使白色上衣不再平贴身子,黑琉璃似的眸子迸出愤怒的光芒。

 她误会了!

 慌张的起身,他想冲出去解释。推开麦当劳大门,他却遗失了她的身影。白衣黑裙的制服随处可见,又如何能分辨谁是谁…

 消失了!

 可是,却让他深镌心版,不停的低回品尝。

 原来,这就叫一见钟情。

 日子为了想见她而接续,他习惯一下课就来到麦当劳等她,坐在同一个位子,点相同的餐点,渐渐明白她每个礼拜二、四、六,五点四十五分左右会经过这里回家,其他的日子则要到晚上十点才能见到她的身影,可能是补习,可能是留校自习。

 经过详细观察,她制服上的三条杠说明他们同年,偶尔擦肩而过的同校生皆会与她打招呼,显示她人缘不错。

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,他向与她同校的女生打探才晓得,她就读的不仅是名校,成绩还是名列前茅,曾经代表学校参加全国英文朗诵比赛得了冠军,屡次上合接受师长奖励,也莫怪学校同学都认识她。

 白轻云,好诗情画意的名宇。正如同她表现出来的气质。

 和她相较起来,自己似乎…卑微许多,成绩总是低空飞过,唯一曾经参加过的比赛是校外三对三斗牛比赛,虽然得名,却难登大雅之堂。

 不是没有自信,只是太明白两人之间的差距,而感到些许惆怅。

 看看手表,时间差不多了,她也应该经过。

 果然,纤细的身影在对面的马路出现,她左右看了看,确定没有来车才快步穿越马路。依旧是白色的上衣,黑色的百褶裙,她与同学边笑边聊,一张一合的小嘴红动人。

 她经过他坐落的窗前时,他的呼剎那间被剥夺,肺部严重缺氧导至他脸颊涨红。

 她,美的不只是脸孔,更吸引人的应该是那股闲适的气质。

 连续一个礼拜的守株待兔,使得他越来越无法自拔。

 就是今天,一定要告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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