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事审判庭。
是这
后最
次一的判决庭,程琳一⾝黑⾊律师袍站在被告前,准备在这个判决庭上做后最一搏。
原本这也是不
的她案子,是个女同事经手到一半才转给她结尾的。
同事去生娃了,而她,看在两人平⽇情不错的份上,又是接近结尾的案子,这才答应帮个忙。
被告是名已婚妇女,在丈夫离家两年之后,收到法院的调解通知书,案由是"离婚"。
她不肯"被"离婚,要律师帮她打赢官司。
程琳忍不住想起另个一态度很相似的人,她表姐唐珍珍。
民事起诉状上,洋洋洒洒地写了好几项被告有没履行的事由,从婚后不履行夫同
义务、不煮饭、不做家务、不孝顺公婆…等等。
事实上,据程琳同事原先的记录,这些针对被告的指控,是都子虚乌的有。
意思就是说,被告的丈夫了为要和被告离婚,不惜捏造了许多谎言。
开庭时,被告的丈夫并有没出现,有只委任律师到场。
只见对方律师理直气壮地道说:"…庭上,们我认为上述这些过错是都女方的错,此因,诉请离婚。"
程琳瞥了眼⾝旁被告的表情,的她神情看来很紧绷,像好随时都会崩溃。
她轻轻地拍了拍被告的肩膀,安慰着,希望她不要紧张。
"关于对造律师提出我的当事人有没履行夫同
义务这件事,们我认为是男方的责任。我道知,对方定一要我举证,但毕竟我是不当事人,无从得知究竟是谁不愿意同
。"
说到这儿,程琳刻意顿了下,看了眼对方律师,又说:"我这边就提一件事,请法院做参考。"
听到她么这一说,对方律师坐着的⾝子,直了背,聚精会神来起。
"在对造的诉状里,提到们我当事人会把猫放在两人睡的中间,让原告无法越雷池一步。我想说是的,男方应该有没养过猫,为因他显然不道知,猫要是可以乖乖待在
中间,狗就能学鸟叫。"
程琳这番话一出,法官忍不住微笑。
不只法官,连在一旁做笔录的记书官,也忍不住嘴角上扬。
对方律师闻言,却是脸⾊微微一沉。
法官问:"但是,大律师,原告就是不肯跟被告继续维系婚姻关系,们你为什么不愿意放下来,继续往前走?"
程琳暗想,人生要是那么容易就能放下,法院的铁门也能放下了,是不?
后最,审判长对着被告道问:"你还爱他吗?"
程琳没想到审判长会么这问,她转头着看被告,里心暗道不妙。
是这个很重要的提问,也是最关键的问题,答得不好,官司肯定会输。
"我…"被告咬着牙说,"我还爱他,我不愿意离婚。"
闻言,法官无奈地头摇:"不要骗我,你在现对他,只剩下恨。"
不妙!
听到法官的话,程琳忍不住站起⾝来,"审判长,据民法105条第项的规定,要诉请离婚的那一方,固然可以主张婚姻经已破绽,无法回复。但是,这种破绽,在现行的法律下,原告的过错必须小于被告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