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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7章 却还在使用
  但是大部分都是废话,全都可以无视。“我不敢保证能成功,你要试的话,最好戴上棉套。”艾米丽很少那么犹豫。

 棉套就是一个厚厚的棉布筒子,从胳膊一直套到手腕,中间是厚厚的一层棉花。隔着这个东西,感觉和控制都会变得很迟钝,不过要安全得多。戴上棉套,把手入那条手臂之中,利奇先屈伸了一下手指,随着“吱吱”的轻响,三钢质的手指动了起来,那动作绝对很快,有点像是绷紧弓弦之后猛地放开的感觉。手指之后就轮到手腕了,利奇勾了一下手腕,只听到“喀”的一声轻响,他的额头立刻渗出了一排细汗。

 利奇的脸颊搐着,刚才那一下,他的手腕扭伤了。如果说,动手指就像是突然放开紧绷的弓弦,那么现在就是绞紧的投石机被突然间放开,而他偏偏不小心,把手放在投石机的抛掷臂上。这反应速度也寊在太快了吧。

 在利奇的感觉,他的斗气刚刚发动,手腕就折成了九十度,就算不穿战甲做这个动作,速度也绝对没有这么快。

 “吱”的一声轻响,重新将手腕直,利奇将手了出来,他看了一眼手腕的部位。这个地方明显红肿了起来,果然刚才那一下子已经扭伤了。“这就是成功?”利奇抚摸着受伤的手腕,瞪了小妖一眼。金妮吐了吐舌头,缩到了母亲的身后。

 “魔动筋腱被裁成了原来的十分之一,收紧所需要的时间自然就变短了,虽然不至于比原来快十倍,但是五、六倍总是有的。”

 艾米丽连忙解释道,她也是刚刚想起这件事。五钱倍?利奇陷入了遐想。那天看到的试验战甲,速度已经只能用“疯狂”形容,如果比那再快五、六倍的利奇已经没办法想像了。

 那…他也清楚,魔动筋腱收缩的速度不代表战甲能够达到的速度,一匹马光着身子可以比其他马跑得快很多。

 但是拉上一辆大车之后,就很难说了,对于一部战甲来说,骨架和装甲占据大部分重量,有它们拖累,想要将速度提高五、六倍根本不可能。

 能够把速度提升一倍,他就已经很兴奋了。红肿的手腕,利奇还是把手伸进了那条试验手臂里面。

 又是一股巨力传来,利奇的手臂弯了起来,这一次他已经有所准备,事先运起了金刚力,却仍旧被这强勘的力量吓了一跳。金刚力很强,可以将体的力量提升好几倍,不过体的力量再强悍,也比不上机械的力量。

 重新伸直手臂,这本来是很简单的动作,现在却变成了一拳。房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清清楚楚地听到“砰”的一声轻响,那是空气被极度的挤引起的震爆。引起震爆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,黛娜修炼的“雷霆战技”出手的那一瞬间同样也会引起震爆。

 “雷霆战技”练到高深之处,据说一出手就如同雷霆滚滚、霹雳加,每一击都能够引起震爆。

 不过像现在这样只是举手投足之间都能够引起震爆,这就有点不寻常了。女人全都胆小,震爆声把她们吓了一跳。就在这个时候,“吱吱”的一连串轻响,那条手臂动了起来。

 仍旧有点不自然,感觉还是很僵硬,不过比起那部试验战甲已经好得多了。因为速度太快,骤动骤停,震动变得非常厉害,不但在试验臂上的探针抖个不停,连钢质骨架也发出了“嘎吱”的呻

 把测试动作完整地做了一遍,利奇将手拔了出来。他的脸色有些发青,手臂上的棉套已经变成两截,手肘的部位被撕扯成一堆棉絮,手腕和肩膀这两个地方同样也是磨损严重。

 被撕扯开的不只是棉套,身上这套战斗服也彻底报废,那么柔韧而又结实的皮革,也被扯成了碎布条。

 利奇看了一眼破损的部位,出发红的皮肤。战斗服的里面沓有一层丝绸内衬,就是为了减少摩擦,居然没起到作用。皮肤不只是发红,还可以看到丝丝血痕,全都是轻度的擦伤。利奇倒是不在乎这点小伤。

 不过他刚才已经用上了金刚,居然还会被伤到,没那么做的话,整条手臂恐怕已经和手腕一样又红又肿了。

 利奇想起了从前,那时候的他操纵一部像熊一样又蠢又笨的战甲,什么武器都不带,一手拎着一面巨盾,虽然实力浅薄,不过别人想杀他并不容易,同样他想攻搫别人也很难做到,翻来覆去只有一招盾击可用。

 最后一次拿起巨盾好像还是在格拉斯洛伐尔的时候,之后他就改走轻装的路子。一开始是和玫琳学,打算成为一个轻装防御者。没有想到后来越走越偏,现在用的那部“夜叉”已经连超轻型都算不上了。

 突然间,利奇意识到自己已经远离真正的战场很久了。就算在前线的那段日子,他做的也大多是侦察工作,偶尔出一次手,也是在背后被别人攻击,根本没有进行过一场面对面的战斗。

 就连侦察骑士也没有他这么清闲,至少在105小队,诺拉每一次都跟着大家一起上阵,好几次险死还生。

 根本不像他,飞在一、两千米的高空,就算被别人发现,也伤不到一。这种突然间出现在脑子里面的新型战甲,是不是预示着他应该回归本源?***

 “很希望能够尽早见到你。”来时候顺便把艾斯波尔打造的那把“骑士刃”带上,它已经不再适合你了。

 当初我请他帮忙为你打造这件兵刃只是想给你一个大致的方向。还记得吗?那个时候我曾经说过,“光轮斩”其实并不适合于你,但是你已经入门了,放弃实在太可惜,所以我希望那把“骑士刃”能够絮你更能领悟“光轮斩”的真髓。

 而不是让它成为你的桎梏。从你的来信中,我看到了你心中的惘。一个突如其来的灵感居然让你以为是冥冥之中的某种指点,这让我感觉到太可笑了。

 除非你放弃战甲设计方面的发展,要不然,这类事以后还会发生。像艾斯波尔他们就绝对不会有你这样的烦恼,因为他们设计战甲是给别人用的。

 而你不同,你是一个骑士,所以你会先想到把设计的战甲给自己用。不同的战甲适合不同的战斗风格,你之前设计的“龙”是轻型战甲,所以你的战斗风格朝着轻型战甲发展,后来你和伊洛联手制作飞行战甲,那是以“夜叉”作为基底,“夜叉”是一部特殊的暗杀型战甲。

 虽然我不知道你这段时候的情况,但是猜测得出,你的战法肯定会变得诡异犀利。现在你又有了新的灵感,所以有了回归本源的念头,那么下一次呢?我写下这些,并不是让你不要研究新的战法。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战门风格,这也是为什么高阶的骑士都有自己战甲的原因。

 而你的风格就是没有特定的风格。金玫瑰王朝时代有一个叫班丹道格拉斯的剑圣,他身上总是带着一杆长抢、两把长剑、一把月牙弯刀、一把细刺剑,对付不同的敌人,他就用不同的兵刃,用的也是完全不同的武技。他的风格就是多变,而在多变的背后,隐藏着是“克制”希望这能够让你有所借鉴。

 利奇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封回信。一直以来,只要心头有困惑,他总是会第一时问联络图书管理员大叔,这一次也是一样。

 信写得有些琐碎,非常符合大叔的形象,道理说得很透彻,不过字里行间还隐藏着一些东西,这同样也是大叔风格。

 “原来你在为这种无聊的事而烦恼。”旁边突然伸出一颗长白发的脑袋。对马努埃姆这种老小孩似的作风,利奇实在话可说。

 “你镶我帮你的东西,我已经搞定了,但是我不看好你的方案。”老头提到专案的时候,又变得一本正经起来。几天前,利奇给图书管理员大叔发了那封信的同时,也把一张设计图交给了马努埃姆。

 想要在短时间里面设计出一种战甲当然不可能,所以利奇也是在现有的战甲杀直接改进。他选的是“大力神”重型战甲,这是一部很多重装防御者都在用的战甲,相对于每三十年到五十年就会更新一代的主力战甲,重型战甲的更新换代要缓慢得多。

 “大力神”最早出现在帕金顿圣国十年一届的战甲展览会上,那已经是两个多世纪以前的事了。

 两百多年里,这部战甲已经发展出不知道多少型号,每一个零件都已经被改过好几次,却还在使用,自然有其独到之处。 WanDa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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